I’我看到如此多的小型企业和个人跳入互联网经济为我们提供的潮流:最常见的是众筹,airbnb / vrbo和乘车共享。在每种情况下,经商的难易程度掩盖了交易真正本质所基于的会计和税收原则与规则的复杂性。
这两篇文章出色地解释了评估方式(或在不太频繁的情况下, 如果 )众筹收入应纳税。一世’在这里摘录并复制/粘贴了摘要,但我强烈建议考虑众筹的会计师和小型企业/个人阅读每篇文章的全部内容。
首先,“众筹和所得税,”处理所得税的问题,第二,“众筹捐款和州销售和使用税,”处理销售和使用税的注意事项(请注意:截至发布之日,第二篇文章的链接在第一篇文章中提到的位置是不正确的;但是,此处的链接是准确的)。
成千上万的企业和个人已经成功通过众筹网站吸引了资金,但通常很少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国会和国税局并未具体讨论众筹收入问题,对注册会计师税务顾问的指导很少,其客户可能有这种收入来源。尽管如此,应用通用的税收原则和常识仍可以帮助税务筹办者和顾问与拥有应税众筹收入的客户讨论问题,并决定如何报告和纳税。
美国的众筹分为三种:
1)对于创意企业,可以称之为基于奖励的众筹;
2)作为个人筹款或基于捐赠的众筹的手段;和,
3)基于股权的众筹,为公司筹集资金。
虽然从捐赠的众筹中获得的认捐很可能被视为免税礼物,但基于奖励的众筹却可能给项目创建者带来所得税后果。至于应从收入中扣除哪些支出,取决于几个因素,包括:
–众筹活动是否被视为贸易,业务或嗜好;
–该活动是否被视为新兴企业;
–创建者使用的会计方法;和,
–给予支持者的奖励价值。
[注意:在我的实践中,我通常会看到众筹用于启动和扩展,因此遵循将费用资本化的规则— and in certain situations, deferral of income until the year the trade or business becomes active. 如果你 are working in this context, please read that section of the article carefully and do your due diligence in researching the particulars, as it is a ‘事实与情况’ situation.]
重要的是要认识到,作为基于奖励的众筹活动收到的,许诺具有一定价值的奖励的金额不太可能被视为礼物,而更有可能至少应将其一部分视为购买。这应该导致讨论如何在购买产品时处理销售和使用税。要考虑的因素,在 第二篇优秀文章,包括:
– Nexus
– Taxability
– Tax Base
– Timing
重申我在本文开头所说的内容:’我看到如此多的小型企业和个人跳入互联网经济为我们提供的潮流:最常见的是众筹,airbnb / vrbo和乘车共享。在每种情况下,经商的难易程度掩盖了交易真正本质所基于的会计和税收原则与规则的复杂性。